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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知道,真凶落网、事情水落石出 ,确认呼格不是凶手,也只是这件事非常小的一个方面;
这件事最关键的细节是:呼格是遇见尸体(倒在地上昏死过去的人)、行侠仗义去救人的!等于是说,第一级法制结构的工作人员 竟然把一个大好人 ,给当成(刑讯逼供成)凶手,再联合后续第二第三级法制部门,竟然一起将这位大好人送到刑场给枪毙了;并且是在很短时间内 ,就完成的这一?壮举?。
又可想到 、可推测到第二个细节:不知呼格这位大好人,该是遭到了多严厉、多难以置信的刑讯逼供!等于说,为破案 ,第一级法制机构的一部分工作人员可以随意找替罪羊、乃至找个行侠仗义助人为乐的人来作替罪羊。
正是这两个细节,在公众中激起了轩然大波,并且激荡到了当事人单位(办案的第一级法制机构 、当事公安机关) 。
原本应该?主持公道?的法制部门,在这件事中竟然成了?凶手?;一般?凶手?都会遭到调查、审判、惩罚 ,但我们的法制部门,在办理的?冤假错案?(如果有一部分案件,有机会水落石出 、使正义得到昭彰的话)中 ,最多承受纪律类责任、行政处分,而绝不会因此(因冤假错案)而被另一法制机构调查、审判 、惩罚。
在呼格这类、已经演变成公共事件的案件中,当事单位、当事人才会感到舆论谴责 、扑面而来的巨大压力 ,于是就可能出现?知法执法者对自己宣判死刑?(从而保全其他家庭成员的工作、生活秩序免受影响。同时也保全其所就职的第一级法制机构作为裁判角色的?公正、正义声誉?)的情况 。
另外,近年来网友耳熟能详的相似案件,还有?聂树斌案?和?曾爱云案?等等 ,但毕竟这些其他案件,尚未在短时间内就草率剥夺当事人(无辜者)生命。
2020年12月30日, 封面新闻记者从呼格吉勒图家属处获悉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原刑警队长刘旭,已于去年自缢身亡,对于这件事我有以下三个看法。
一、我认为媒体让这件事情变得更加偏离主题并且拥有更强的诱导性,他们的无底线操作 ,让事情变得更加戏剧性,故意隐瞒一些重要信息,夸大一些其他信息 ,他们大多数都是描述这个人有多悲催却从来没有一个人出来阐述事情的整件经过
二 、广大网友不分青红皂白盲目跟风
我个人认为关于?呼格案?并不是一个冤案,当年的判决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是媒体的炒作过于无理 ,媒体得到的证据也大多数来自于律师的手中,无疑这其中大多数都是对呼格有利的证据,但是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利证据吧 ,奇怪的是完全没有出现过什么曝光,网上一阵风过来都是说呼格冤枉,虽然以现在的法律标准属于证据不足但是以这些事情的过程不难看出也是要进行判刑的 ,那么他又凭什么冤枉呢?
三、女方陈述冤情没有得到认可无人提及
我们抛开呼格又没有犯罪不谈,女方在陈述冤情之后是没有得到任何证实的就迅速结案了,像我这种普通人都能看得出来的漏洞,为什么他的父母 ,律师,还有爆料这件事情的媒体,都没有看出后来呢而是 ,大家都避开这件事情不去提及,这又是为什么呢?而且该女子确实是被强奸了的,虽然没有找到相关证据 ,但是强奸是事实,那么强奸的人是谁呢?所以我认为这个刑警队长才是真正被冤枉的人,但是他是一个人扛下了所有 ,同时我也希望各媒体不要再做这种对谁都不好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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